2008年4月2日星期三

“人情”与“现实”

刚刚结束了一场口舌之战。为的就是那两样东西-“人情”与“现实”。

到底在这职场上有没有人情呢?还是现实就是一切的根本?

前天,我终于把那栽在心里一年多得瘤给除了。那颗瘤不是肉瘤,是个让我彻夜难眠的问题。那就是我该离开公司还是继续留下?最终,越来越让我担忧的局势促使我不得不呈上我的辞职信。

大老板二话不说的就把我的呈辞信给扔进了垃圾桶。他说他不能够接受我的呈辞。经过三百六十回合的对谈我们始终没有达到一个很明确的答案。简单的一句,大老板试图用不同的方法让我留下。尽管将来我不再是他的直线下属也无所谓,重要的就是把我留在公司,哪怕是把我调到我向往的遥远国家工作,还是把我调派到任何一个老板的属下工程都无所谓。他甚至诚恳地要我帮帮忙,“拜托你,帮帮忙,帮帮忙好吗?”他伸出了他的手,想要我接受它的请求。望着他那提起的手在等着我一握,停顿了好一会儿,顿时有点过意不去,虽然我和他很熟悉,不过毕竟他的身份与地位都是在公司里数一数二的,我又怎么能够让他在他旗下的经理面前难堪呢?最后,我以“会考虑”为总结。

离开大老板办公室时,他还要我把垃圾桶里的那封信给带走。我说“不了,信我可是交上了。”笑笑的我走出去了。

那么,争论就在这里。昨晚,就在网上把此事告诉了在新加坡的朋友。他是我学院生涯里最要好的朋友,离校后我们很少见面了,后来他到英国留学了两个多月在哪儿也呆了好一些日子,打份餐厅侍应生的工作,赚了些钱,后来又到了新加坡工作。如今和我是同行,工作了大概两年吧!那他对上述的事情的看法是“天呀!你老板根本就不尊重你!他竟然把你的信给扔到垃圾桶去?你老板是在利用你的啦!他是企图要你留下才会说那么多的好话!别管他!走就是了!反正信你是交上去了,管他有没有接受,有没足够的人手来接手还是什么的,这一切都与无关!。。。。”
听了他的这一番话,我没给他什么回应,只是谢谢他的宝贵意见。不过感觉上这可过不了我心里的那个门槛呀!卡在那儿还有点不太好受,因为我不无法认同他的想法。

今天把这事情再告诉了我公司的的会计同事,他同样的给了我这样的反应。他说得可比我同学说的还要来得深入。他深切地分析着整个事情,他还叹着气说:“哎。。。在多几年你就会明白你朋友的那一番话的啦!”他希望我能够明白一样东西那就是在工作上那是没有所谓的人情可言的!希望我清醒一点!他认为我把人 情与工作混在一起谈那是错的!他还说:“既然你已经根据雇用条约上说明的条件下辞职,那你已经做了你的责任,至于有没把工作妥善的处理并交待清楚,或是有没有人能当场接手,那根本就不再考虑的范围以内,反正给了信就是通知了他们要走了。再不,就以工资作为赔赏然后拍拍屁股就走,那也不是一个问题。这就是LAW BY LAW! 没有人情不人情的!

后来,气氛越来越僵,我越是听下去就越是觉得刺耳,心中顿时冒出了很多想反驳甚至想反击他的话,不过我都吞下去了。我说:“难道会计师都是那样现实的吗?”他又说:“要是你要如此根据行业来分类人的个性与想法的话,那么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不过他还是强调,在多几年我就会明白他所说的道理了!他说他也不想有这种想法,不过那是残酷的现实,他没有办法,他一定要那么想,因为生活本来就是要这样的。。。

最后,我告诉他我不想谈下去了,我会再听听其他来自不同阶层与拥有不同经验的人的意见,看看大家有什么说。他却又误会以为我是要找更好的理由来证明给他看他的说法是错的。唉。。。我又叹了口气说:“不是的,你忘了吗?你常说我很有主见,我的决定没有人可以影响我,那么试问我哪有必要向你证明些什么呢?”

就这样,我立刻写下了这一篇。

200842日星期三

115am

4 条评论:

匿名 说...

brother, 水瓶座的我,一旦产生了离职的想法,是任谁在求、任公司加了多少薪水,也留不住的呀。

无心了,再勉强留下,最终只剩下躯壳。

我想,你我都不是这种人。

SkCc 说...

sister,我绝对赞同你对同是水瓶座人的看法,说的一点都没错!不过在这里情况可有点不同。离职念头的萌生并不是因为不开心,而是不想被指示留在相同的工程与地方多两年的时间。如今,他们都改变了安排,不再要我留下,更在为我打造出国工作的路线,只是,他们要求我帮帮忙,起码帮他们至完工。(p/s:我还很喜欢我的公司、工作和同事)

匿名 说...

那就看你的决定了。
你的决定,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公司?

我所了解的,公司没有了你不会倒。
有人离开,也会有人留着。
公司一样照常运作。

我的人生,可不想为了事业而停顿哪。
我还有理想、梦想、家园、计划等着我去实现呢。跟着心去做吧。

soo Yee 说...

天平座的我总是不断的在平衡。。。理想(人情)和现实 (law)….(这里的理想是指社会上理想的人性生活). 在过去的日子,持着理想的原哲在职场上拚着。。 老实说,钉子碰了也不少。。 尤其最近,看着元老被公司辞退,更觉得难有人情可言。。 但,总不能这样就让自己“堕落&放弃”在这个现实和无奈的职场里吧!! 现在,也只好学习在law 中寻找人情吧!!朋友,现在的我,想告诉你,在LAW 和人情前面,还有一样东西,叫做“自我保护”。。。 学会了这样,那么, 才能在人情与现实中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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