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

漆黑的一片






工程就快结束了,盈利的许多设施也同时坏了。最近,除了冷气外,连发电机都坏了!!!白天可要停上整十回哩!

夜晚,停电还真的是伸手不见五指。同事提着手电筒到我那儿也只能看见那微弱的灯,整个营就是漆黑一片的。。。







2008年四月

包山包海

哟!清洗冷气的工作也包了!行吧!? 哈哈哈哈。。。

2008年4月16日星期三

喘不过气了!!!


这就是我最近的生活。。。
数之不尽的公务让我喘不过气了!
啊!!!!!!!!!!

2008年4月5日星期六

不祥?-迷信

最近心中有点不太舒服,感觉上好像不是很如意。

留心一看,察觉身边的同事都遭遇了不太愉快的事情。
有人紧急入院动手术了,有人遭到法律制裁得入狱了,
有人感情失

败分手了,有人的太太得剖腹产子,还有人顿然消失了(抛下责任离职到国外去)等等。这引起了我的主意。我察觉人气逐渐稀少的

营里好想多了些不太受欢迎的东西。

明明早前卧房前的一棵大树清早就有喜鹊在那儿歌唱,非常好听。有时甚至起身了还赖在床上欣赏那悦耳的歌声。不过,怎么今天它们都不在了?乍听一下,“啊啊啊。。。”换来乌鸦。简直破坏了清早的心情!

郁闷的下午到同事的办公室闲聊,同样的听见了房后的树林里也传来了“啊啊啊。。。” 的叫声,一看,一群的乌鸦就站在树上,大 从那天开始就注意到它们开始迁居到那树上了。

这还不止。有一天晚上,带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宿舍,洗着热水澡时忽然听见同事在喊我的名字。原来有条毒蛇阻拦了去路,她们要我去赶蛇也!那当时,洗着澡的我 在想“我那么英雄吗?连赶蛇都来找?”我唯有快步赶到现场,和另一位同事带着硫磺与木棍。那是一条花蛇,卷着身子在木梯的扶手上,那可是我们上班常用的木梯也。不想伤害它,那么就点燃了硫磺,不过一会儿,它赶紧溜了。当时我还开了个玩笑“我可无心伤你,只想你不要拦住人家的去路,不要怪我。”

就在那晚,回到了房里,津津有味的在房里看了一部印度片,正当打开门想上厕所时被门前的一条小蛇给吓呆了片刻!但可怜的它受伤了,想必它企图钻进卧房里,就在我把门 打开的那一刹那被弄伤了。看见它可怜的停在那儿,同样的不想打死它,就把它给赶走。它也没走,就爬到我房间低下,最终还是魂断现场了。我在想,那不成 它是被派来报仇的的?(听女宿舍的同事们说,那条花蛇当晚还出现了三次,直到第二天还可见它藏在木梯底下呢!)

第二天的晚上,看着[肥田喜事],忽然看见隔壁房的同事慌慌张张的,就探头问他发生什么事情,原来有一条蜈蚣停在他床边把他给吓坏了。因此他可就忙着再喷杀虫剂啰!看见那受杀虫剂煎熬的蜈蚣,我决定了解它的生命。提起了20公斤的水泥砖狠狠的一压,他就变成了蜈蚣肉饼。。。

紧接下来的晚上,又第一次看见那么特别的蝉。头带荧光青色,尾部带淡蓝色,身上带红色,翅膀也有红色的花纹,实在是好不特别呀!

哎!总之连贯起来,就觉得一切都好像不太好了!你觉得呢?



200844
有点迷信不是吗?:)

2008年4月2日星期三

“人情”与“现实”

刚刚结束了一场口舌之战。为的就是那两样东西-“人情”与“现实”。

到底在这职场上有没有人情呢?还是现实就是一切的根本?

前天,我终于把那栽在心里一年多得瘤给除了。那颗瘤不是肉瘤,是个让我彻夜难眠的问题。那就是我该离开公司还是继续留下?最终,越来越让我担忧的局势促使我不得不呈上我的辞职信。

大老板二话不说的就把我的呈辞信给扔进了垃圾桶。他说他不能够接受我的呈辞。经过三百六十回合的对谈我们始终没有达到一个很明确的答案。简单的一句,大老板试图用不同的方法让我留下。尽管将来我不再是他的直线下属也无所谓,重要的就是把我留在公司,哪怕是把我调到我向往的遥远国家工作,还是把我调派到任何一个老板的属下工程都无所谓。他甚至诚恳地要我帮帮忙,“拜托你,帮帮忙,帮帮忙好吗?”他伸出了他的手,想要我接受它的请求。望着他那提起的手在等着我一握,停顿了好一会儿,顿时有点过意不去,虽然我和他很熟悉,不过毕竟他的身份与地位都是在公司里数一数二的,我又怎么能够让他在他旗下的经理面前难堪呢?最后,我以“会考虑”为总结。

离开大老板办公室时,他还要我把垃圾桶里的那封信给带走。我说“不了,信我可是交上了。”笑笑的我走出去了。

那么,争论就在这里。昨晚,就在网上把此事告诉了在新加坡的朋友。他是我学院生涯里最要好的朋友,离校后我们很少见面了,后来他到英国留学了两个多月在哪儿也呆了好一些日子,打份餐厅侍应生的工作,赚了些钱,后来又到了新加坡工作。如今和我是同行,工作了大概两年吧!那他对上述的事情的看法是“天呀!你老板根本就不尊重你!他竟然把你的信给扔到垃圾桶去?你老板是在利用你的啦!他是企图要你留下才会说那么多的好话!别管他!走就是了!反正信你是交上去了,管他有没有接受,有没足够的人手来接手还是什么的,这一切都与无关!。。。。”
听了他的这一番话,我没给他什么回应,只是谢谢他的宝贵意见。不过感觉上这可过不了我心里的那个门槛呀!卡在那儿还有点不太好受,因为我不无法认同他的想法。

今天把这事情再告诉了我公司的的会计同事,他同样的给了我这样的反应。他说得可比我同学说的还要来得深入。他深切地分析着整个事情,他还叹着气说:“哎。。。在多几年你就会明白你朋友的那一番话的啦!”他希望我能够明白一样东西那就是在工作上那是没有所谓的人情可言的!希望我清醒一点!他认为我把人 情与工作混在一起谈那是错的!他还说:“既然你已经根据雇用条约上说明的条件下辞职,那你已经做了你的责任,至于有没把工作妥善的处理并交待清楚,或是有没有人能当场接手,那根本就不再考虑的范围以内,反正给了信就是通知了他们要走了。再不,就以工资作为赔赏然后拍拍屁股就走,那也不是一个问题。这就是LAW BY LAW! 没有人情不人情的!

后来,气氛越来越僵,我越是听下去就越是觉得刺耳,心中顿时冒出了很多想反驳甚至想反击他的话,不过我都吞下去了。我说:“难道会计师都是那样现实的吗?”他又说:“要是你要如此根据行业来分类人的个性与想法的话,那么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不过他还是强调,在多几年我就会明白他所说的道理了!他说他也不想有这种想法,不过那是残酷的现实,他没有办法,他一定要那么想,因为生活本来就是要这样的。。。

最后,我告诉他我不想谈下去了,我会再听听其他来自不同阶层与拥有不同经验的人的意见,看看大家有什么说。他却又误会以为我是要找更好的理由来证明给他看他的说法是错的。唉。。。我又叹了口气说:“不是的,你忘了吗?你常说我很有主见,我的决定没有人可以影响我,那么试问我哪有必要向你证明些什么呢?”

就这样,我立刻写下了这一篇。

200842日星期三

115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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